1、彈簧支吊架用彈簧端部結構型式為YI型,兩端圈拼緊并磨平。
2、彈簧材料采用60SilMnA彈簧圓鋼,材料必須有供貨廠家的合格證明書。彈簧支吊架用彈簧鋼的技術條件必須符合GB 122275的規定。熱軋圓鋼的直徑公差必須符合GB 702-72的規定。
3、彈簧制造精度(如負荷,不垂直度,軸線不直度等)為2級精度;彈簧支吊架技術要求、試驗方法、驗收規則等均按國家標準普通圓柱螺旋彈簧的規定。
4、彈簧支吊架用彈簧在工作負荷P2下,測定相應變形最F2的允許偏差不大于正負0.1F2。
5、彈簧節距的不均勻度,在自由狀態下各工作圈間的間距的允許公差不大予o.16厚度。
6、為保證彈簧中心線垂直于支承端面,支承端而須與平面緊密接觸,同時,彈簧支吊架用彈簧兩端各需有不小于圈拼緊的支承圈,支承圈磨平部份應不小于圓周長的。
1.彈簧支吊架設計適用范圍:
本《手冊》適用于單機容量為1.2萬千瓦到30萬千瓦機組的火力發電廠中的煙風煤粉管道。
2.設計介質溫度:
彈簧支吊架為適應目前鍋爐熱風溫度有高達400C的需要,將熱風道管部按400℃介質溫度進行強度計算,,熱風送粉管道管部按介質溫度350℃進行強度計算;其余管道管部均按介質溫度250℃進行強度計算。在相應結構型式的篇幅中的右上角均已注明適用的介質溫度范圍。對手,根部凡與本《手冊》中的管部配合時均能選用。(當用于室外時應符合第4條的要求。)
3.管徑范圍:
彈簧支吊架管徑按照74典道的管道規格。
1、彈簧支吊架結構材料的選用:
支吊架的管部、根部全部采用3號普通碳索鋼。其鋼材質量標準應符合現行《普通碳索鋼鋼號和一般技術條件》規定的要求。并按照不同的介質溫度和使用地點,按下列原則選用:
1)對管部原則上當介質溫度t250℃時,采用A3F鋼,當介質溫度250℃ t400℃時,采用A3鋼。當熱風道和熱風送粉管道的工作溫度為350℃~400℃時,而管道材質低于A3鋼,且支吊架實際荷重接近該彈簧支吊架的最大沒計荷重Pmax,建議按管道材料性能,對支吊架管部和管道連接部份的強度進行核算。
2)對根部,當計算溫度等于或低于-30℃時,采用平爐、頂吹氧氣轉爐3號鎮靜鋼,當計算溫度高于-30℃時,彈簧支吊架采用平爐、頂吹氧氣轉爐.3號沸騰鋼。(當計算溫度高于-15℃時,可采用側吹堿性轉爐3號鎮靜鋼。)計算溫度應按照現行的《工業企業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設計規范》中的冬季空氣調節室外計算。
安裝領料時請注意彈簧支吊架的材料要求,不應以A3F鋼代用A3鋼。
滑動支架本體與支承面間的接觸應有必要的光潔度,以保證彈簧支吊架正常工作。其余另件不應有毛刺。
當彈簧支吊架的拉桿長度一般不宜超過2米,否則需在中間加裝耳子連接。耳子應盡量靠近根部。若地位限制無法設置耳子時,應在型鋼與螺母之間加裝球面、錐面墊圈。(外購件,見附錄21)
拉桿有效總長度(緊靠管部、根部的兩對耳子之間的長度)不小于40△l,(△f為水平熱位移值)當管部與熱位移方向棚反偏裝△l時,不小于20△l。
安裝彈簧支吊架時,應注意耳子的位置,使其不防礙彈簧的伸長和壓縮。拉桿長度一般按彈簧預壓后的高度確定。
各表中的長度為為毫米,重量為公斤,特殊的彈簧支吊架表中已另注明。
彈簧支吊架整體結構由管部、根部及連接件組合而成。在管部及根部的每個編號字母前冠以字母L.,表示是六道用的支吊架,以便與汽水管道彈簧支吊架區別。如:管部用LA,LB,LC、LD 等表示。如LG4是表明LG型中的序號第4號。根部用La、Lb;Lc.Ld 等表示。如La(1)是表明La型中的第 1 種型式,序號笫15號。
彈簧支吊架連接件用Aa、Bb,Cc、Dd.....等表示。如A士12是表明Aa型彈簧組合型式中的序號第12號,安裝在根部結構的上部。
管部及根部各以字母LA.LB.Lc 及La、Lb、Lc 順序編排,但為避免混淆和搞錯,因此,彈簧支吊架在編排中對管部取消了LL.L0;對根部取消了Ll.Lo.Lp、Ls,Lv,Lw.Lx。
彈簧支吊架根部Lm、Ln、Lq、Lr、Lt、Lu、Ly列入附錄內,主要作為工程施工時預埋件漏埋及改建工程的參考。在一般工程設計時應避免采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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