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(l)管道支吊架的設置和選型應根據管道系統的總體布置綜合分析確定。支吊系統應合理承受管道的動荷載、靜荷載和偶然荷載;合理約束管道位移;保證在各種工況下,管道應力均在允許范圍內;滿足管道所連設備對接口推力(力矩)的限制要求;增加管道系統的穩定性,防止管道振動。
(2)確定管道支吊架間距時,應考慮管道荷載的合理分布,并滿足管道強度、剛度、防止振動和疏放水的要求。
(3)管道支吊架必須支承在可靠的構筑物上,應便于施工,且不影響鄰近設備檢修及其他管道的安裝和擴建。
(4)管道支吊架零部件應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,結構簡單,并應采用典型結構和元件。
(5)與管道直接接觸的支吊架零部件,其材料應接管道設計溫度選用。與管道直接焊擅的支吊架零部件,其材料還應與管道材料相同或相容,防止相互損傷。
(6)管道支吊架的螺紋拉桿應有足夠的調整長度。當吊架上下端均小能調整拉桿長發時.可采用花籃螺牲在中間調整。
(7)在任何工況下管道吊架拉桿可活動部分與垂線的夾角,剛性吊架不得大于3.彈件吊架小得大于4°,當上述要水不能滿足時,應偏裝或裝設滾動裝置。
管道支吊架根部相對管部在水平面內的計算偏裝值為:冷位移(矢量)+熱位移(矢量)的一半。
(8)位移或位移方向不同的吊點,不得合用同一套吊架中間連接件。